【重要通知】114-1學期課程停修相關事宜-務必詳閱

各位同學你好:

114-1學期學生申請停修期間:11月3日(一)上午10:00~11月28日(五)下午10:00

學生申請停修作業流程:

登錄校務系統→教務系統→選課管理→選課作業→申請停修→新增→存檔→列印停修申請表→授課老師及導師簽章(務必提前找授課老師簽名,授課老師未簽名一律算未完成)→送交所屬系所審核

註:

1、延畢生注意:核准停修科目不退學分費(未繳者仍應補繳)

2、停修核准後之修習學分不得少於各年級之最低修習學分數。

※紙本和系統須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