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作業流程及辦理說明

各位同學好,有關「1132轉系作業」,教務處通知:

(1)依109年12月10日臺教高(二)字第1090175929號來函,禁止大學於校內不同學制間之轉系,於本次轉系作業即不得辦理跨部轉系之申請

(2)學生申請轉系時程為113/11/4(一)至113/11/15(五),上網登錄申請。轉系申請資格:在本校修業滿一學期(含)以上,得提出申請轉系,經審核通過者,至提出申請轉系學期止,達修業滿一學年者,轉入新系身分方可於次學期開始日生效

(3)依轉系辦法第五條「學生申請轉系需先向原系提出轉出申請,經家長簽名同意、導師及系主任簽核後,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及各系審查規定需繳交相關資料等送至轉入學系,各系依其所訂定之轉系審核標準於系務會議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提請教務會議審定後,結果由教務處公告。」辦理。

(4)轉系辦法第四條新增外國學生語文標準如下(經112學年度第7次教務會議通過):
應用華語學系學生、商學院國際榮譽學士學位學程之外國學生及以國際專修部管道入學進入系所原生班別學生,須符合下列其中一款基準,始得申請轉入中文授課之學系/學位學程(不含應用華語學系):

一、須達
TOCFL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級(B1)或同等級以上認證
二、中文為母語者或畢業於中文授課之學校並具證明者。

三、前一學位為主修中文者。

※外國學生須符合下列其中一款基準,始得申請轉入商學院國際榮譽學士學位學程:
一、英語能力證明須達CEFR B1或同等級以上認證。

二、英語為母語者或畢業於英語授課之學校並具證明者。

參考資料:
1132轉系相關流程
轉系實施作法
開南大學學生轉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