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您好!
112暑修課程、報名等相關重要訊息如(附件電子檔-112學年度暑修資訊)。
學生欲申請開設暑修課程,請先洽詢各開課單位提出您的修課需求,各院系、通識中心、軍訓室、通識中心(體育室)。
***應華系之補救課程-【華語檢定輔導】,需待系辦完成申請後,再行公告有需要的同學申請補救課程喔!同學在等待的期間,也可以先預備申請資料:「B1證書(2張,時間建議1年內)」,系辦公告開放申請時,再一起交至系辦喔***
暑修資訊-簡易版
1.需報名繳費滿10人始得開班。
2.【本校生】登入教務資訊系統 →申請列印個人表單→依表單流程核章、報名繳費。
3.除學生所屬學系簽章外,須至開課單位(系辦公室)簽章。
4.暑修課程學分數,不納入當學期總學分數內計算,僅為暑修學期成績。
5.本校在學學生具下列條件其一者得參加暑修:
***系統申請登記並列印報名表依流程核章(1-3)***
(1)必修課目不及格須重修者。
(2)因轉學、轉系而須補修科目者。
(3)應屆畢業生須重修或補修後,始可畢業者。
***紙本申請報名依流程核章(4-6)***
(4)修習輔系、雙主修或其它規定先修科目者。
(5)學生若有特殊情形經所屬院系主管審核、教務長核准者。
(6)因特殊教學需要,專案申請開班,經開課單位主管、院長(通識中心主任)審核、教務長核准者。
6.暑修第二期(8月)課程,如具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可報名:
已屆滿修業年限者、勒退生、休、復學生、學年度轉學新生。
7.應繳學分數請參考會計室公告-學雜費收費標準。
8.本校學生參加本校或他校暑修,合計選課最多不得超過九學分。
9.因故退選需辦理退費:以修讀課程之開課時數(每學分18小時)計算:
(1)開課前:全額退費。
(2)開課後達三分之一節次前:退該科目總學分費之三分之二。
(3)開課後過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節次前:退該科目總學分費之三分之一。
(4)開課後過三分之二節次後:不退費。
教務處公告連結:
https://course.knu.edu.tw/p/406-1045-45720,r106.php